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三五”规划纲要精神,引导我省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提高竞争能力。按照中国企业联合会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我会决定2017年继续开展黑龙江企业100强排序工作,并首次开展黑龙江制造业企业100强和黑龙江服务业企业100强排序工作。同时,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2017中国企业500强、2017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和2017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
黑龙江企业100强排序按照国际通行的规则进行,与中国企业500强、《财富》世界企业500强完全一致。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和自然排序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费用。请有关部门和各行业协会、各市(地)工信委、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积极推荐企业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在黑龙江省域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由于其财务报表能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去,因此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母公司为黑龙江企业100强且其下属企业既涉及制造业,又涉及服务业的,原则上母公司不再参加黑龙江制造业企业100强和黑龙江服务业企业100强的排序,由其具有法人资格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单独申报。
2.申报2017黑龙江企业100强的企业,2016年营业收入应达到10亿元(人民币);申报2017黑龙江制造业企业100强的企业,2016年营业收入应达到3亿元(人民币);申报2017黑龙江服务业企业100强的企业,2016年营业收入应达到1亿元(人民币)。
二、申报要求
申报2017黑龙江企业各100强的企业需填写申报表,主要填报营业收入、海外收入、净利润、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资产总额、海外资产、所有者权益、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纳税总额、研发费用、员工总数、海外员工等指标和企业有关信息。各企业100强最终的入围指标是营业收入,依此确定1~100位排序。所有指标均需按企业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填报。
三、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5月26日
四、相关情况说明
1.入围企业只公示销售收入(营业收入)一项数据。
2.申报企业严格按照填表说明(附件2)填写申报表(附件1)。
3.为了保证数据的客观公正,申报企业均需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确认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未能提供的,需提交能够证明企业数据真实可靠的材料,如上报地方财政局、统计局、国资委、发改委或主管部门的报表(副本),亦可由审计机构盖章确认。凡只提供企业申报表或数据不完整又无法确认的,均不纳入申报范围。同时,提供年度企业发展报告。
4.相关信息可在“黑龙江企联网(www.hlema.org)”查询。
5.黑龙江企业各100强排行榜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依据黑龙江企业各100强编写的《黑龙江企业发展报告》将全文收录在《黑龙江企业年鉴》中。
五、联系方式
部 门:管理创新与研究部
联 系 人:苏岩、孔祥雪
电 话:0451-82306045
传 真:0451-82306057
电子邮箱:yanjiubu6045@163.com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99-9号(辰能大厦13层)
邮 编:150090
附 件:1.2017黑龙江企业100强、制造业企业100强、服务业 企业100强申报文件.pdf
2.2017黑龙江企业100强、制造业企业100强、服务业企业100强申报表.docx
3.2017黑龙江企业100强、制造业企业100强、服务业企业100强填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