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黑龙江省司法厅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全力为龙江振兴发展和现代化强省建设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2022年,黑龙江省司法厅切实履行司法行政工作各项职能,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对“证照分离”改革涉及暂时调整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情况开展自查自评,优化审批服务。
二是法规制度体系持续完善。完成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审查工作,其中《黑龙江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填补了黑龙江省医保基金监管领域立法空白。
三是重点领域服务加快实施。聚焦民营经济、招商引资、自贸试验区建设、金融法治服务等重点领域,出台支持民营经济振兴发展的若干措施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法治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四是行政执法监督取得实效。在全省所有执法领域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累计确定包容审慎事项2.5万余项,办理包容审慎案件4.5万余件。
五是矛盾纠纷化解成效显著。有效运用调解、行政复议、仲裁、行政裁决等多元化解方式,累计排查纠纷12.3万件、调解纠纷17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6%。
六是公共法律服务提档升级。建成省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实现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省级统筹,12348坐席律师“7×24小时”全天候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年接听群众来电30.8万通,满意度达99.8%。全省仲裁机构受理案件6500余件。
七是信息化建设扎实推进。建设综合一体化等5个平台,建成全省司法行政远程视频综合服务平台,“智慧司法所”应用平台获全国智慧司法创新案例奖。
2023年是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的攻坚之年,黑龙江省司法厅将聚焦一个体系,筑牢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之基”,聚焦构建“4567”现代产业体系,科学编制2023年立法工作计划,推动加快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步伐,切实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基础性地方行政立法,不断健全以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基础的“1+N”地方法规制度体系。
紧盯三个领域,打造优化营商环境“金字招牌”。紧紧围绕服务民营经济振兴发展、自贸试验区建设和金融贸易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落实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实施意见,常态化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和涉民营企业普法宣传教育,深化与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共同推动金融纠纷和涉外商事纠纷多元解决,为龙江营商环境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坚持多措并举,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建立健全制度机制,积极探索建立省、市两级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联系企业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主体管理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推进行政执法综合监管信息化建设,扎实开展市场监管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工作。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最优法律服务。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发挥市、县两级“一站式”非诉讼纠纷解决中心作用,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韩婷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