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的企业请注意,现在3个政策兑现申报工作即将开展。这3个政策为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奖励政策、工业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示范应用项目、首版次软件创新产品奖励政策。
兑现政策内容为:
(一)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奖励政策。对中小企业每年用于存贮、算力、安全、软件等上云服务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按照每户1000元给予云平台补助,每个云平台企业每年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详见《黑龙江省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第四条。
(二)工业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示范应用项目。经认定的省级工业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示范应用项目,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分档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首版次软件创新产品奖励政策。对首次购买应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首版次软件创新产品的企业,省级财政按产品实际销售价格(需实际到账且取得发票)的20%给予补贴,单个产品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
申报条件为:
(一)申报中小企业云服务平台奖励政策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3.本年度至少开展3次线上或线下的企业上云培训活动。
4.本年度服务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用户数量不少于200户,以服务合同和发票为准。
(二)申报工业互联网新模式新业态示范应用项目或首版次软件创新产品奖励政策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主体、主营业务及纳税均在黑龙江省。
4.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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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钟文
联系电话:0451-82807428、13251617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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