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深入落实银保监会和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十四五”期间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决策部署,黑龙江银保监局印发《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围绕持续改进小微企业金融供给、提高信贷资源配置效能、强化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小微企业金融支持、做实服务小微企业专业机制、推进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和主动协同联动、强化支持保障等六方面,细化23项具体工作措施,进一步强化对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支持保障。
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黑龙江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5531亿元,较年初增长13.6%。其中,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793亿元,增长16.2%,高于全省各项贷款(剔除票据贴现和转贴现业务)增速9.91个百分点;贷款户数39万余户,增长33.3%。
结合全省经济形势发展和银行保险机构运行实际,《通知》要求,2022年,全省要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质量和效率,持续扩展服务覆盖面;要在稳步增加银行业对小微企业的信贷供给基础上,优化信贷结构,促进综合融资成本合理下降;要不断丰富普惠保险产品和业务,更好地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增信和保障服务。
《通知》提出,2022年将继续推动实现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含)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即此类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加大信用贷款投放,着力提高“首贷户”占比;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金融覆盖,对符合条件的个体经营者,比照个体工商户,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金融支持;严禁银行保险机构违规向小微企业收取服务费用或变相转嫁服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