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工信厅起草的《黑龙江省促进数字经济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该条例共分十三章、八十四条款,从数字产业化、农业数字化、建筑业数字化等多方面,促进各领域融合数字技术,推动全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该条例征求意见截止日期至6月7日。
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县级以上政府将数字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鼓励和支持开展数字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加快建设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创新体系、产业生态体系、公共服务体系和现代治理体系,营造有利于数字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
在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我省将重点推进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大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物联网、车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卫星通信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市政、交通、能源、电力、水利等传统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改造。全省将灵活部署边缘数据中心,加快“老旧小散”数据中心绿色集约改造升级,积极创建国家算力网络枢纽节点,推动将黑龙江纳入全国一体化大数据中心体系。
在数字产业化上,全省将确定数字产业发展方向,重点推动发展集成电路、传感器、高清晰新型显示、可穿戴设备、虚拟现实、计算机、信息通信、卫星制造、智能装备、汽车电子、基础软件、工业软件、应用软件、嵌入式软件、新兴平台软件、信息安全、云计算、大数据、数字创意、元宇宙等产业,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提高数字产业整体竞争力。
在农业数字化上,全省将通过示范带动、技术指导、政策支持等方式,加快种业、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数字化转型,提升农业数字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发展智慧农业,促进乡村振兴。在工业数字化上,全省将推进工业实施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的数字化改造,提升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工业生产模式和企业形态变革,促进工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
在建筑业数字化上,全省将鼓励数字建筑科技创新,支持建筑智能设备、建筑机器人、建筑物联网、集成建造平台等创新与应用,推动建筑部品部件工艺制造、新型传感感知、工程质量检测监测等核心技术的研发应用。
在服务业数字化上,我省将重点推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文旅等数字应用场景建设,创新服务内容和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
在数字化治理和服务上,我省将推进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数字化+网格化”、数字监管、社会保障服务数字化等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黑龙江省促进数字经济条例(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期间,请各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将意见寄送至省工信厅(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68号,邮编:150000),或将意见电子文本发送至电子邮箱gxtmali@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