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黑龙江省工信厅创新服务举措,改变长期以来“谁知道、谁申报、谁享受”补助奖励兑现落地现状,在“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奖励”“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达标奖励”“上市挂牌企业补助政策”“支持企业承担国家专项”4项优惠政策方面实现“免申即享”,大幅度减轻企业负担,推动“数据跑腿”代替“企业跑腿”,将政策红利精准送达企业。
新增规上工业企业奖励政策是全省工业领域率先实现“免申即享”政策之一。该政策通过省直相关部门情况比对方式进行审核,企业入规后依法履行统计义务且不存在失信行为,第二年不需申报即可领取一次性奖励资金50万元。兑现工作遵循把方便留给企业的原则,全面解除企业申报负担,实现兑现全程无事不扰。
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达标奖励政策也是全省工业领域率先实现“免申即享”的政策之一。省工信厅面向省内老字号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兑现政策过程中强化数据共享,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权威数据获取企业相关信息,通过审核比对的方式确认企业资格,不需要企业申报材料或上门办理。凡达到政策规定条件的企业,一律公平、公开、公正地享受政策支持。
针对黑龙江省境内上市挂牌企业补助政策,今年度省工信厅对补助政策兑现流程进行了再造、升级和优化,将原来的企业属地申报,市(地)工信、金融、财政3个部门审核及联合行文上报3个程序取消,优化为经省级4个部门(省工信厅、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省财政厅、黑龙江证监局)对企业各上市阶段真实性比对核实并确认企业不存在失信行为后,直接确认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实现企业补贴“不来即享,直接发放”,让企业兑现补助真正实现“零跑腿”。
针对支持老字号企业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和国家智能制造、工业强基、服务型制造、绿色制造等专项获资助这项政策,在实际兑现过程中省工信厅将该项政策纳入“免申即享”范畴。按照《黑龙江省支持企业承担国家专项政策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省工信厅、省财政厅依据财政部下达黑龙江省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中对企业项目的支持额度,研究提出黑龙江省财政资金资助额度。对国家财政专项资金分批拨付到位的项目,可按实际到位额度分批兑现支持政策,不需要企业再次申报和报送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