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企联发[2014]11号
各有关单位:
黑龙江企联网和《企业和企业家》是我会对内对外宣传的重要窗口和平台。为更好地为全省企业和企业家服务,树立企业形象,展示企业家风采,加强企业信息交流,经研究,决定建立通讯员队伍,具体如下:
一、推荐条件
1.通讯员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信息敏锐性强,热爱新闻事业,工作认真负责,有奉献精神。
2.熟悉本企业宣传工作,能及时了解本企业工作动态。
3.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较强,能承担本单位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二、基本职责
通讯员负责本企业新闻的搜集、采访、写作;及时宣传报道本企业最新动态、企业活动、企业文化等信息;积极组织企业内部人员提供新闻作品。及时主动地向黑龙江企联网和《企业和企业家》报送立意高、时效性强、实事求是反映本企业工作开展情况的新闻稿件,努力完成企业和本会所交付或委托的宣传报道任务。
三、具体要求
1.各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务必确定通讯员1名,其它会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推荐人选,同时按要求填好黑龙江省企业联合会《通讯员登记表》报至我会信息中心。
2. 要严把信息质量关,坚持信息的客观真实性、时效性和准确性原则;严格实行信息稿件报送把关制度,防止出现失实、虚假信息,贻误工作。
3. 稿件以电子稿为主。电子稿件一般以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注明撰写通讯信息人员姓名,重点突出一事一报,最好附带图片。
4.通讯员原则上由企业宣传部门、党委办或经理办推荐。
5.通讯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应及时与我会联系变更事宜。
四、考核奖励
协会每年为通讯员举办业务培训讲座,以提高广大通讯员队伍的写作能力;每年组织一次优秀通讯员采风活动,开拓视野、陶冶情操,为更好的创作产生灵感和发挥空间。本会将对来稿进行认真审核和定期统计,对提供稿件质量高、任务完成好的通讯员作为年度评比的依据,对优秀通讯员将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五、有关要求
建立通讯员队伍是构建协会宣传平台,促进协会各项工作协调发展的重要措施,请各会员企业,特别是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单位的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落实。
六、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企业联合会信息中心
联系人:靳 滨
电 话:0451-82306073
传 真:0451-82306057
邮 箱:hljqyhqyj@163.com
网 址:www.hlema.org
附 件:通讯员登记表
附件1:通讯员登记表.doc
附件2:黑企联发[2014]1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