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3月15日,黑龙江省企业联合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成立会议在北大荒国际饭店召开。
为了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省财政厅、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省企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 完善多元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黑人社规〔2017〕23号)文件精神,有效处理企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化解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劳动人事争议当事人双方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和职工队伍稳定,经与省总工会、省工商联等相关单位协商,决定成立黑龙江省企业联合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成员
主 任
庄德彬 省企业联合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副主任
袁淑杰 省工商业联合会副主席
董 伟 省总工会法律和社会联络部部长
郭睿智 省企业联合会秘书长助理
委 员
孙洪英 省总工会法律和社会联络部调研员
赵叶刚 省总工会法律和社会联络部主任科员
李淑英 省工商业联合会法律维权处负责人
于 超 省企业联合会雇主与培训工作部部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郭睿智同志兼任。
会上为委员会专家库专家颁发了聘书。
省“三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省企业联合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庄德彬在成立会议上讲话。
他指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文件精神,省企联积极参与我省涉企劳动关系领域立法,劳动争议处理、最低工资标准制定,推动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创建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大量工作实践,积累了许多工作经验,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企业界的认可。
他指出,省企联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要依法依规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依照《劳动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紧跟新时代、新要求,不断总结经验,创新调解机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降低争议双方资金、时间等成本,充分发挥调解工作优势,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他强调,要用崇高的职业素养,带着真情和感情维护争议双方合法权益。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预防和调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关系到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企业职工队伍的稳定,意义重大,使命光荣。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得到争议双方的信任,站在与争议双方没有任何利益关系的第三方角度来调解矛盾纠纷,以较高的职业素养和道德标准,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